探望权和抚养权存在如下区别:
1、探视权由不直接抚养一方依法享有,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
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
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
一、探望子女是否能到对方家中
探望子女能到对方家中。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
探视权主要有两种行使方式: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另一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
2、停留探望是一种长期探望。探望权人可以在约定或者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取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二、不让探视孩子就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不可以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三、法律允许女方父母探望孩子吗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的父母没有直接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外公外婆想要探望孩子时,可以随孩子母亲一并去探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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