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所以抚养费的原则上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一般是指18周岁。针对这个问题做以下总结:
第一、双方可以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做出约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进行判决,原则上给付至18周岁;
第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三、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就读的,比如现在的好多大学生;
3、确无生活能力条件的。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到啥时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
、确无生活能力条件的。
二、十八岁以后还能有抚养费吗?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但是,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费是给付到子女成年,即年满18周岁之后,父母不用再给付抚养费。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在十八周岁后仍然在读书上学,自己并没有生活,或者子女本身劳动能力不足以维持生活,或者确实无生活的能力及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若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该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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