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 公司办公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第2条 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区域。第3条 车辆不出车或下班后、节假日,用车司机应在公司指定地点把车停放好,采取必要的安全、维修、保养措施并把钥匙上交办公室。严禁停在外面过夜,违者罚50元/次。第4条 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下班后或节假日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送用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5条 员工用车时,须将行车里程、车况(使用前、使用后)在办公室用车登记本上如实填写,如属私人用车,油费自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第6条 车辆使用前应检查车辆是否刮伤、轮胎是否充足、前后灯、刹车等是否正常,严禁“带病”出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者罚100元/次第7条 车辆在外被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承担一切损坏后果,若车辆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第 车辆维修,由用车人员报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下班后或节假日员工因私事用车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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