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师德考核的科学化,特制__ __ 二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以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市教育局《严格教师规范的规定》为标准。
二、 考核办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评估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1.日常考核(100分)学校师德考核以《严格师德规范的规定》中的“二十个不准”为指标,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检查,违纪现象一次扣5分,并记入教师师德监督检查记录,学期末统计。
2. 期末考核(100分)由学校领导、年级组、学生、家长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不同的形式对教师一学期师德表现进行测评。学期各种形式考核的平均分与日常考核结果按7:3的比例计算,得出学期得分,学年度的分数由两个学期分数的平均值取得。
3.等次的确定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其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优秀,6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者,定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其它等次的评定。
(1) 违反计划生育的;
(2) 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的;
⑶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 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5) 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师德考核分数将纳入《包头市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聘任教师职务、晋级晋职,评选先进。
三、 组织领导师德考核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小组由校委员会成员和年级组组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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