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递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于劳动仲裁不符的向哪些起诉

对于劳动仲裁不符的向哪些起诉

来源:递易科技网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生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条件有二个: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起诉。

如果是一审判决的,那就在收到判决书后还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这十五天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宣判后即生效,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

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流程

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如果受理,并且以劳动争议为由驳回你的诉请)来确认。本案中,虽说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但由于用人单位的承认,也就免去了这一步,但为此整理证据而花费的时间却超这了两个月,但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却认为当事人并不是因公出差,而为因私。

第二、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委员会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委员会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就本案而言,由于证据准备的充分,而与工伤认定委员会的沟通也比较及时,顺利通过。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在33条,对停工留薪期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劳动仲裁程序。终于认定为工伤了,而且也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这个时候,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想,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那也稳操胜券了,单位只有赔钱的份了。这样想没什么错,只是工伤职工必须注意了,必须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其实就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想走到这个程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之前还应该有许多路要走(以下再讨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以为见到了光明,可惜还是半路上呢。而本案,却是卡在半路上,多少有些无奈。

第五、行政复议程序。劳动者不知费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手,但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不会束手待毙,于是用人单位又开启了行政复议这个程序。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假如案件已经走到了劳动仲裁的程序,而用人单位又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中止案件的审理,而待行政复议或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结束,然后依案件结果决定案件是否继续审理。而本案就是进入了这样的一种状态,向前走不了,甚至还有可能面对重回原点的风险。

第六、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于本案双方利益冲突太大,无论行政复议的结果如何,均会有一方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若责令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则可能出现程序循环的可能。如果这样,对于当事人而言则太残忍了。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1、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2、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3、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或继续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可能会出现程序的又一个循环,因为对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有一点可以确信,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用人单位想在行主政诉讼中推翻该结论,难度很大。因此,当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的时候,做为律师要提请当事人注意,并且认真对待,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之前的工作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第七、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假使本案一切顺利,并由劳动部门做出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仲裁。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而又在15日内起诉到。于是案件又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在15日内向二审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第八、执行程序。在劳动部门和主办本案的经办人沟通过程中,经办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工伤案件很麻烦,也很复杂,即使我给你们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且你们顺利走完了所有程序,难道就能拿到钱吗,当然经办人员说的不仅是指执行问题,但也至少说明了,我们时常听说的执行难。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三、被告方上诉原告方还交上诉费吗

被告方上诉原告方不交上诉费,被告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因为实际上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来的,所以对被告来说的话是不能够提出诉讼主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可以一并裁判。”因为二审程序针对的是一审判决,如果对你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二审终审后,将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因此,上诉时如果你增加诉讼请求,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你另行起诉。

相关知识:上诉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Copyright © 2019- diyibof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